湖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9 字体大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以及湖南省教育与考试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指导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三、组织领导

严格按照学校的工作要求,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各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细化工作流程、形成合力,确保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稳定、科学严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

副 组 长:院党总支书记、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院党总支副书记和院党总支纪检委员

成  员:各学科(领域)负责人,各学科导师代表

(二)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科目命题和试题试卷等考核材料的保密管理;培训复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调档和政审。

(三)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

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老师组成,其中1人为组长;另须配备秘书1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对专家打分表、复试成绩等表格进行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等工作;候考官1名,负责核验考生身份及资格审查,向考生发送消息通知、组织考生有序参加面试,负责本组复试场地秩序维护、复试全程录像录音资料的留存。

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组织本学科(领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组  长:院党总支书记

成  员:纪检委员、行政人员

(五)学院研究生复试应急处理小组

组  长:院党总支副书记

成  员:行政人员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1.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在2023年国家规定的A类地区法学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学院复试要求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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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为进一步选拔培养具有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单独考试考生招生指标下达至有关学院,学院根据考生工作表现、学术业绩、专家与单位推荐意见、发展潜能和初试成绩等5个方面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按下达指标进行等额复试,入围复试的考生由各学院负责通知。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和单科均须达到在相应学科门类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达到B类地区考生国家线。

4.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件提前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成绩以加分后计算为准。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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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名单(见附件1)

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与学院实际,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参与复试的考生须到我校参加笔试和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

4月2日上午9:00—11:00笔试(闭卷,开考15分后不得进入考场);地点:第七教学楼南301、302

4月3日上午8:00—12:00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地点:第十教学楼北513  候考:第十教学楼南525

  4月3日下午1:00—6:00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地点:第十教学楼北513  候考:第十教学楼南525

(请将《复试情况登记表》附件2交面试专家组秘书)

)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根据报考学院的复试安排,携带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复试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并遵守复试纪律,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证等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复试报到时间:4月1日8:30—17:30(全体考生) 地点:第十教学楼北510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及成绩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8)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附件4,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附件5),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复试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考试内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参考书目:

《思想道德与法治》(2021版,马工程重点教材)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21版,马工程重点教材)

3.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的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250分,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

、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50分)四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二)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不合格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③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

④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⑤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⑥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⑦体检不合格者。

3.学院将建议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一志愿考生默认为接受拟录取。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3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否则无效。

(三)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往届生须凭《调档函》于6月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学院(系)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须于6月1日前将《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6)寄达录取学院。协议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七、体检

学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须将个人在近三个月内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935679782@qq.com)。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进行执行。本校应届毕业生可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复试监督和复议

1.学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学校的复试工作由校纪委办公室和研究生院进行全面监督。

3.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九、其他要求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放弃处理。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5.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未尽事宜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为准。

 联系人:13974930081 罗杰

湖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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