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星期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最新公告
 1.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硕士研...
 2. 马克思主义学院接收转岗教师...
 3. 关于加强教职员工疫情信息摸...
 4. 关于进一步严控人员、车辆进...
 5. 灾难终将改变我们——陈弘书...
 6. 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
 7. 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做好新型...
 8. (调剂)2019年湖南农业大学...
 9. 湖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硕士研...
 11. 2018年湖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
马克思主义学院接收转岗教师规定(湘农马发【2020】3号)

湖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湘农马发【2020】3号

 

马克思主义学院接收转岗教师规定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有效配置人力资源,规范人事调配管理工作,根据《湖南农业大学人事调配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符合《湖南农业大学人事调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其他岗位异动至教师岗位,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与转教专业相应的学习背景或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试讲合格;符合《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拟转入单位所规定的任职要求。

二、本、硕、博三个阶段中至少有一个阶段的学科专业背景为以下所列学科之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科学技术哲学、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国际政治、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族政策与理论、中国近现代史、社会学。   

三、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通过学院组织的笔试、试讲和面试。

五、服从学院工作安排,完成学校和学院安排的公共事务等公益性任务,在正式入职之前与学院签订服从工作安排承诺书。

六、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院学术委员会。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4月2日

点击下载文件:

Copyright 2024 © 湖南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