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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

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党建工作,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与范围

1.推荐名额:4名。

2.推荐范围: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中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4.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三、推荐方法和步骤

1.提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在党支部大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学院党委(党总支部)提出推荐对象。

2.考察。由组织部对各学院提出的推荐对象逐一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学校党委提出推荐对象建议人选名单。

3.推荐。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推荐对象人选,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4.审定。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对各高校上报的推荐对象人选进行审查,综合评审,初定百名大学生党员名单,报省委教育工委审定。

5.表彰奖励。经评定的优秀大学生党员,由省委教育工委颁发“湖南省普通高校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荣誉证书,并在省内主流媒体和湖南教育政务网上宣传推介。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要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真正把事迹突出、学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2.各学院要在推荐过程中,对广大学生党员进行一次加强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教育,深入挖掘、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学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3.各学院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校百名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1份,盖公章)、先进事迹材料(1份,2000字左右)及其佐证材料(1份)的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组织部。

联系人:李翀; 联系电话:0731-84618005。

 

 

 

 

 

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3月24日     

 

 

 

 

中国共产党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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